山西开展全省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
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近日,山西省应急管理厅、山西省地方煤矿..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提出为深入推进煤矿..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,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水害事故教训,严防水害事故发生,将于9月至10月在山西全省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。
..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基石。作为产煤重地的山西省,近年来在积极推动煤炭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,也对..工作给予了充分关注。如在2020年6月,山西省发布《煤矿..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,提出将用三年时间,大力提升煤矿本质..水平,实现煤矿..风险可控,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,有效遏制重..事故发生;2020年11月,山西煤矿..监察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《预判防控煤矿重大..风险办法(试行)》,要求煤矿办矿主体每季度、煤矿每月组织1次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分析;2020年12月,《山西省加强煤矿..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特别规定》)开始施行,该文件从矿井设计、生产布局、灾害治理、现场管理、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严厉措施,并提出将对煤矿严重违规、冒险作业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置。
具体到此次的通知,记者梳理发现,此次检查对象是山西全省范围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、煤炭主体企业以及各市、县煤矿..监管部门。检查内容涉及水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、水害风险识别研判管控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、水害治理措施落实情况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、煤矿开展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情况等。
另外,通知还就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予以了明确。通知提出,山西全省煤矿要开展..自查,煤炭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;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,各市、县应急管理(地方煤矿..监管)部门负责组织对所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;省应急厅(省地方煤矿..监督管理局)将组成5个督查组,适时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,并对市、县应急管理(地方煤矿..监管)部门水害防治工作开展督查。
通知同时明确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..,成立由局..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..组,集中力量,落实责任,组织开展好水害防治专项检查,..取得实效。同时,凡是煤矿有严重水患、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建设的,未严格落实《特别规定》的,一律依法停产整顿。